厚德为怀医生集团章程
章程
第一条、北京厚德为怀医生集团是北京厚德为怀中医院秉持“厚德载物苍生为怀”“精研岐黄,济世活人”的医院理念,组建的承担中医药文化交流、科技研发等任务的医生团队。北京厚德为怀中医院行使对医生集团的管理权利。
第二条、医生集团的特点体现在诸如:自愿性,平等性,互助性,互惠性,共享性,组织性等六个方面。不仅具备“抱团取暖”似的朴素形式,又体现鲜明时代感、科学化的自由耦合、人才优化配置、团队协作精神,从而树立医生整体形象,提升医生整体品牌价值。
第三条、医生自愿申请加入,加入后担任集团职务,并自动成为医院专职或兼职科研技术人员,信息入医院人才储备库,医院为集团成员颁发电子版聘用证书。在医院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第四条、医生集团任务:按照本院工商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(医疗项目暂未开展)。医院依托医生集团的专业文化技术实力,引进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和发展理念,结合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,以中医药文化技术为核心,通过独立研发,人才引进,资源整合,双向加盟等多方面途径,实现人文与技术成果的高效率优质转化,创造社会价值,造福于民。
第五条、医生集团为所有成员全方位构建学术交流、研发等平台,实现学术、科研、技术资源整合、促进中医文化技术传承;并协助成员在诸如:信息共享、著作出版,专利申请、自由职业、学习提升、商标注册、产品研发、媒体访谈、业内互助、公益活动等多方面提供服务。
同时体现在:
(一)反映成员要求,协调成员关系,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;
(二)吸收、 引进国际国内与医学有关的最新研究成果和专利技术,协助集团成员做学术品牌推广;
(三)分析当前成员的薄弱环节,挖掘、整合中医学文化资源,建立资源共享、积极协作机制,为成员创造科学的健康的从业,交流,技术推广氛围;
(四)研究中医学文化健康传播发展的现状、问题及发展方向,联合集团成员,规范中医学行业资讯、中医学科普内容传播,营造良好的中医学文化传播环境;
(五)组织成员走出去,传播中医学文化向海外输出,推动国际中医学交流与合作;
(六)策划组织并参与中医学大健康领域相关的专业论坛及学术交流会;
(七)制定中医药研究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;
(八)组织、参与中医药企业战略性品牌的论证会,给予专业咨询和品牌传播建议;
(九)协助成员完成其提出的其他合理诉求。
(十)成员所在单位优先申请成为“北京厚德为怀中医院技术开发战略合作单位”
第六条、全国凡具备医师资格的医生,科研、教学机构和中医药文化行业知名专家,同意医生集团章程,积极参加集团活动,履行集团义务,均可申请成为本医生集团成员。
第七条、凡严重违法乱纪、 损害本医生集团利益和形象、无合适理由拒绝医生集团委托工作、 不遵守集团章程的成员,经批准予以除名。 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医生集团活动者,视为自行退出。
第八条、本集团成员有配合集团工作的义务,集团对付出工作劳动的成员给予合理报酬,积极配合的成员应当给予称号表彰。
第九条、本医生集团设理事会,研究确定医生集团重要事项。集团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。 理事会会议闭会期间由医生集团执行主席、 副主席及秘书处组成的办公室负责集团理事会的日常工作。
第十条、医生集团全体会议的主要职权是:
1、 讨论决定医生集团的工作方针、 任务和规则;
2、 听取审议并通过本医生集团理事会工作报告;
3、 讨论决定本医生集团重要事项并作出决议;
4、 制定修改本章程,并监督管理的实施;
第十一、本医生集团设顾问若干人,名誉主席若干人,主席若干人,执行主席一人(执行院长兼任),副主席若干人,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,常务理事若干人,理事若干人,普通成员若干人;所有职务根据其资历与职称高低,由执行主席签发电子版聘书批准。聘期暂定为五年,到期后可自动连任。
第十二条、医生集团常设办事机构为办公室,设秘书长1 人,副秘书长若干,工作人员若干。 办公室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,对执行主席负责。
其主要任务是:
1、 组织实施本医生集团作出的各种决议和工作任务;
2、 拟定本医生集团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草案;
3、 完成集团执行主席和副主席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第十三条、所有加入医生集团的成员完全免费,理事以上职务简历官网展示,成员经济收益以互惠互利原则另行签订协议,公益事业除外。
第十四条、厚德为怀医生集团办公地址设在北京,医生集团活动经费由医院自行筹措。
第十五条、本章程应与国家法律、 法规相符合;如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有所修改时,本章程应及时修订。
第十六条本章程经医生集团理事会通过后实施。
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北京厚德为怀中医院医生集团。